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、《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》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及《鲲鹏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的约定,鲲鹏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简称鲲鹏3号)符合成立条件,于2023年3月17日正式成立,基金托管人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。本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备案编码为SVV672,备案通过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。
基金管理人鲲鹏私募基金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,恪尽职守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切实保障鲲鹏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鲲鹏私募基金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
2023年3月24日
版权所有©2022 鲲鹏私募基金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.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24773号-1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1126号
技术支持:鼎成网络